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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專區 | 居喪期間注意事項

居喪期間注意事項

一、出殯後:

  • 1.牌位供奉回家者,每逢農曆初一、十五需為往生者早晚拜飯,早上5點—7點、晚上15點—17點,直到對年或合爐為止。
  • 2.出殯後尚未進行的七及百日,尚須繼續連絡家屬依序祭拜。
  • 3.出殯到百日之間,親友間的婚喪喜慶均不宜參加。(但禮金可託人代送)。
  • 4.出殯之後,全體家屬即可恢復日常的儀容修整。

二、遇年節:

  • 1.家中發生親人往生事件未滿一年者,這年在民俗節日(如:春節、清明、端午、中元、重陽)祭拜祖先之前,必須提早一天先祭拜往生者(祭拜時間並無限定),節日當天再照常祭拜祖先。
  • 2.春節過年不買甜糕,端午節也不包粽子。(若須酬答親友的年節饋贈,應該以白糖或味精為回禮)
  • 3.過年時,家中不貼紅紙,媳婦也不能回娘家。

三、入廟宇:

  • 1.家中發生親人往生事件未滿一年之家屬,應避免進入廟宇祭拜,出嫁的女兒則是百日之內不能進入廟宇(但佛寺及土地公廟除外)。
  • 2.年節期間不拜天公(玉皇大帝);家裡的神明爐和祖先爐也暫勿整理,同時也要避免到別人家拜訪作客,與人相逢後亦不道再見。

四、掃墓時:

新墳完墳後三年內要(陪墓),子孫需要備酒餚、三牲四果祭祀,第一年開墓頭要在清明節前擇一日,第二年要在清明節當天,第三年要在清明節後擇一日,此後每年在清明節前後率子孫帶三牲四果墓紙去掃墓。

五、對年內:

  • 1.家中不可搬家或動土木工程,亦不可在家中安神明桌,請神明來家中供奉。
  • 2.百日時需安排師父做誦經迴向,對年時也需安排師父做誦經迴向並備祭品六菜碗或十二菜碗與紙錢。
  • 3.對年後需將往生者之生肖歲數及家中成員之生肖歲數與家中神桌的方位告知禮儀師以便安排合爐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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